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

訊息公告
:::*首頁 > 行政單位 > 人事室 > 訊息公告 友善列印
檢送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及各機關員工各項補休規定,並自107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公布日期:2018-05-09
有關該支給要點修正簡述如下:
一、查旨揭支給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加班補休期限由原規定6個月延長至1年,並自107年5月1日生效。
二、加班事實或其他補休之要件事實如發生於107年5月1日前,仍依原相關規定期限補休。
三、新增放假日及例假日加班以不超過8小時為限,請參酌支給要點第5點第1項第1款。(查原規定每人每日支領加班費以4小時為限)
四、檢附相關函及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及其修正對照表供參。


* 下載檔案:
    下載 Pdf 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18).pdf)另開視窗
    下載 Pdf 檔(教育部書函(1).pdf)另開視窗
    下載 Pdf 檔(行政院函.pdf)另開視窗
    下載 Pdf 檔(行政院函 (2).pdf)另開視窗
    下載 Word 檔(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docx)另開視窗
    下載 Word 檔(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修正對照表.doc)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