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高三統測准考證資料更改及補發注意事項
公布日期:2015-04-01
一、准考證所印製之個人資料有誤者,可依下列情況辦理:
1.姓名筆劃錯誤、更換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者:考生可於考試當日,攜帶有效證件向所屬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辦理更正;若未攜帶證明文件者,請於104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附有效證件影印本並經簽名,註明為「更正四技二專考生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傳真至本中心辦理更正(傳真:05-537-9003),逾期概不受理。
2.相片有誤者:請於104年4月7日(星期二)前電洽05-537-9000轉158或159。
二、更改通訊資料
欲更改通訊資料者,請考生自行至測驗中心首頁內網路服務連結「104統測報名結果查詢」系統,依指示登錄資料辦理更正。
三、准考證遺失補發
考試時考生須憑准考證入場,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補發程序如下:
1.104年4月22日(星期三)前毀損或遺失者: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tcte.edu.tw)「報名結果查詢系統」內連結「准考證補發申請功能」,依網頁畫面指示登錄資料申請補發。(每位考生網路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
2.104年4月23日(星期四)後毀損或遺失者:於考試期間每日第1節考前1小時至當日考生本人應試最後一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考生須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報名時繳交相同樣式之2吋照片1張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四、若尚有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1104)
1.姓名筆劃錯誤、更換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者:考生可於考試當日,攜帶有效證件向所屬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辦理更正;若未攜帶證明文件者,請於104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檢附有效證件影印本並經簽名,註明為「更正四技二專考生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傳真至本中心辦理更正(傳真:05-537-9003),逾期概不受理。
2.相片有誤者:請於104年4月7日(星期二)前電洽05-537-9000轉158或159。
二、更改通訊資料
欲更改通訊資料者,請考生自行至測驗中心首頁內網路服務連結「104統測報名結果查詢」系統,依指示登錄資料辦理更正。
三、准考證遺失補發
考試時考生須憑准考證入場,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補發程序如下:
1.104年4月22日(星期三)前毀損或遺失者: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tcte.edu.tw)「報名結果查詢系統」內連結「准考證補發申請功能」,依網頁畫面指示登錄資料申請補發。(每位考生網路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
2.104年4月23日(星期四)後毀損或遺失者:於考試期間每日第1節考前1小時至當日考生本人應試最後一節考試結束鈴(鐘)響畢前,考生須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報名時繳交相同樣式之2吋照片1張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四、若尚有疑問請洽註冊組(分機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