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採個別繳費繳費,請同學務必在繳費期間內完成繳費,始可上網選填登記志願。
一、繳費重要事項說明: 考生應依下列繳費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繳交登記費,始可上網選填登記志願,逾期或未依規 定完成繳費者,概不受理,即不得參加本招生。
(一)繳交登記費:新臺幣 220 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免繳、中低收入戶考生新臺幣 88 元整。
(二)個別繳費:
1.個別繳費日期:114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10:00 起至 114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24:00 止。
【便利商店繳費僅至 114 年 7 月 19 日(星期六)為止】
2.繳費最後一天 114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三) 15:30 後,不可利用郵局匯款,因其隔日才 會入帳超過繳費期限,將無法入帳造成繳費失敗,導致無法選填登記志願。
(三) 每位考生之繳款帳號皆不同,僅供個人繳費使用,請勿與他人合併使用。
(四) 考生完成繳費 2 小時後(便利商店繳費最多需 3 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可至本委員 會網站之「繳費狀態查詢系統」查詢繳費狀態。
(五) 參加集體或個別繳費考生(包含免繳費之低收入戶考生),均務必於繳費規定期限內上 網查詢繳費狀態。如獲系統回應「繳費成功」者,即表示已完成繳費,及參加本招生之 登記分發;如達最低登記標準者,即具有上網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六) 考生登入「繳費狀態查詢」系統後,若已確認繳費成功,可儲存或列印「繳費完成確認 單」以備查。若填寫之基本資料中需要造字者,請於本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造 字申請表,填寫後傳真至本委員會,由本委員會據以造字。
(七) 本委員會提供多重管道方便考生繳費,請考生自行擇一管道繳費,若考生重複繳費,本 委員會不退還其重複繳交之登記費。
(八)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操作,避免畫面閱覽不完全,造成資料登錄疏漏,而 影響報名權益。
(九)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第 11~12 頁「伍、繳費」及第 120 頁附錄六「登記費繳費方式及匯款注意事項」。

登記分發繳費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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