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學雜費減免公告
公布日期:2024-12-18
113學年度 第2學期 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學雜費減免
1.新學期-113學年第2學期-以前沒申請過,第1次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身心障礙子女及學生、原住民、低收、中低收、特境子女),請先填寫申請書,交回2F教務處5號窗口(如果113學年上學期有寫申請書申請減免者,則113學年下學期沿用免再填寫)。
2.學雜費減免申請書請於114年1月10日(星期五)前繳交,如未繳交證明及未交回申請書者,新學期註冊學雜費,將不能先行扣除學雜費用,並須全額繳交學雜費。
※高中職免學費方案:體育班、綜高、職高、實技班,因全面免學費,不用填寫免學費申請表(註冊單上直接扣除免學費6240元)。
※學雜費減免:有符合下表(表一)身份,還沒有申請過減免者,請至2F教務處5號窗口領取「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到教務處申請。

表一(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免學費方案及學雜費減免公告)

113學年第2學期-減免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