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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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作
聽障考生申請「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 驗資格審查」規定
公布日期:2019-12-23
有關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考生申請「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審查」案。

一、欲報名本招生之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考生,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者,得申請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審查(※若已持有中度或重度聽覺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毋須至鑑定醫院申請診斷證明書)。

(一)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所持聽覺障礙證明(手冊)須於109年1月8日仍為有效者;障礙類別如屬多重障礙,且聽覺障礙為其障礙項目之一者,檢附之障礙手冊背面須詳細註明各單項類別及等級。

(二)診斷證明書:所持聽覺障礙診斷證明書須為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耳鼻喉科所開立(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可至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網站查詢),且須為108年8月至109年1月間開具者。

二、考生應於109年1月7日至1月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站,登錄相關基本資料後,列印資格審查申請表(表內須含親筆簽名),併同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或診斷證明書正本之證明文件,於109年1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甄選委員會(郵寄地址: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三、曾於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或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時,提出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需求申請之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考生,其資格證明文件將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提供,毋須再次繳驗,惟仍須列印資格審查申請表並親筆簽名後寄繳至甄選委員會。

四、資格審查結果一律於109年1月20日下午2時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開放查詢,不另行書面通知。

五、資格審查通過者,始得以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報名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入學招生,若報名校系設有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時,該檢定項目一律視為「通過」。


*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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