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

相關法規
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公布日期:2011-03-18

一. 無線網路使用對象以本校教職員工為主,學生若有學習或專題製作之需求可專案提出申請,經師長切      結保證即可使用無線網路。

二. 使用本校無線網路者需遵守下列規範,如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辦理:

  1. 禁止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它使用者或節點之硬軟體系統,如散佈電腦病毒、嘗試入侵未經授權之系統。
  2. 禁止利用網路進行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 禁止無故洩漏其使用者或他人之密碼。
  4. 禁止在網路上散布或蒐集猥褻文字、圖像、影像、聲音等資料。
  5. 若個人電腦經感染病毒、惡意攻擊他人電腦,足以影響整個網路品質時,即停止使用權利。
  6. 本校不對透過使用本校無線網路環境而造成本身或他人相關設備之損壞或引起之契約、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之訴訟中的特別的、間接的、衍生性的損害或任何因使用而喪失所導致的之損害、資料或利潤負任何責任。
  7. 無線網路之運作由本校網管中心督導,若有重大違規,得停止其使用權,並提報學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