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所謂的設備,是指單價一萬元以上之非消耗性物品,例如電腦、投影機之類的;一千元以上、未滿一萬元則稱為非消耗品,無論是設備還是非消耗品,均需要登記財產編號與保管人,不得挪為私用。
2.本計畫除了補助高中一般科目外,也補助高職一般科目與校訂課程、自然科探究與實作。高中、職一般科目請上設備組網頁下載設備基準(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設備組->表件下載->充實一般科目教學設備),校訂課程、自然科探究與實作所需之設備需上傳課程資料,可以申請設備與非消耗品,但是否會通過仍看審核單位。
3.通過優先順序:
①新增設備優先補助
②各科的共通與基本設備 > 校訂課程、自然科探究與實作需求的設備 > 各科擴充設備。
4.各科的共通、基本與擴充設備,只能購買各科設備基準內條列之設備,而且最好符合各項原則:
①立法院說不能買的,設備基準內有,填報了也很可能會被刪掉,例如平板電腦(不能買超過1萬)。
②國教署說不能買的,設備基準內有,填報了也很可能會被刪掉,例如數位相機。
③本計畫申請前,需將本校所有財產造冊上傳,也就是說學校已經有很多的設備,填報了也很可能會被刪掉,例如筆電。
④不可以把很多小東西集合成一件超過一萬的設備,就算核定通過,也會卡在主計或財管而無法核銷。入例如一次買40台300元的計算機,雖然設備基準內有,也超過一萬,但這其實不能算財產。
要注意哦,如果填報了被刪掉,這筆預算就少掉那一部分,沒辦法說修正來買其他東西,所以請務必考慮清楚。
5.只有校訂課程、自然科探究與實作可以買非消耗品。
6.金額不用填,填報系統會照設備基準草案去抓 ,但是要注意一點,無論設備基準寫的金額是多少,電腦採購的上限就是25000,筆電就是30000,這是立法院規定的。
7.每一個科實際可用額度約6萬,拜託千萬不要狂填,填真的有需求的設備即可,若填報超過7萬,恕不接受。
有任何問題,請洽設備組詢問。

109設備需求填報空白表

校訂課程設備申請書

技高設備基準

綜高設備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