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2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256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督管轄屬學校運用集會或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請學校多加關懷、瞭解學生身心狀況,並適時給予輔導及協助。
三、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並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聯絡方式如下:(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二)本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ewIVpRBNC4Uc_gN3bdGv8zDLRAM5sZ0N/view?usp=sha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