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工業綜合高中空白課程實施要點
公布日期:2011-12-20
國立嘉義高工業綜合高中空白課程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4年02月18日行政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8年10月06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依據: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日修正發布台技(一)字第0九五00七四九八一C號令之「綜合高級中學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目的:
(一)培養學生自動自發學習精神及規劃本身進路能力,樹立良好學習典範,提高 學生良好學習風氣。
(二)促進學生利用空白課程進行補救教學與增廣教學,增進學習效果以提升競爭力。
(三)協助學生利用空白課程發展多元能力,以培養學生成為德、智、體、技、群、美六育並俱的好國民。
三、實施對象:本校綜合高中部有空白課堂之全體學生。
四、組織分工:
(一)成立綜合高中空白課程工作小組
1.召集人:教務主任。
2.執行秘書:課務組長。
3.成員: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學務組長、訓育組長、課外活動組組長、實習組長、自然學程主任、社會學程主任、電腦輔助機械、動力機械學程主任、電子學程主任、電機學程主任、建築學程主任、室設學程主任、化工學程主任。
(二)教務處、實習處、輔導室、圖書館依課程內涵擬定綜合高中空白課程實施計畫送工作小組審議後實施。
五、課程內涵:
(一)圖書館利用教育。
(二)生涯規劃與進路輔導。
(三)公共服務。
(四)技能補救教學、增廣教學。
(五)學科補救教學、增廣教學。
(六)多元能力啟發教育。
六、實施方式:
1.申請空白課程的學生,必須事先提出全學期的自學實施計畫,計畫內容需包含一位指導教師,並將實施計畫繳交至課務組作初步審核,再請相關單位協助修正。
2.學生全學期的空白課程自學實施計畫中,至少包含一次與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之一作面談。
3.申請空白課程輔導的學生必須於學期結束前二周,至課務組安排、並完成該學期評量、評鑑工作。
七、實施流程:
(一)統計空白課程時段、學生名單。
(二)協調統整公佈空白課程輔導計劃。
(三)空白課程學生意願調查統計。
(四)空白課程輔導教師安排。
(五)公佈空白課程時段、學生名單。
(六)空白課程輔導計劃實施。
(七)缺曠、統計、通知、輔導。
(八)成效檢討。
八、學生管理考核:
(一)綜合高中學生有空堂時段,一律參加空白課程輔導。
(二)空白課程輔導視同正課,學生出勤狀況依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補充規定辦理。
(三)空白課程評量、考核方式,課務組得以安排書面報告、口頭報告、紙筆測驗、演練、實驗、實習、實作、作文、隨堂測驗、調查採集報告、研究報告、小論文其他等適當方式進行。
九、經費:
由綜合高中補助款或本校相關經費向下支應。
十、本實施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十一、本實施要點經綜合高中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