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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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晚自習實施要點
公布日期:2014-04-14

壹、主旨:為提供學生一個良好的讀書環境,協助學生自主學習,加強校園讀書風氣特訂定本要點。
貳、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 18:00 至 21:00(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通知)。
參、開放對象:本校各年級在學學生。
肆、開放地點:本校囊螢樓地下室展研中心。
伍、參加自習學生自我管理事項:
一、禁止攜帶食物、動物、口香糖或飲料進入室內,但可帶礦泉水或白開水。
二、禁止使用行動電話及攜帶任何足以干擾他人的私人物品。
三、禁止私自接用任何電器用品(電扇、手機充電…等),以維護公共用電安全。
四、進入自習室開、關門動作請放輕,不隨便離開座位,離開座位時請將椅子輕輕歸位,以 免影響別人讀書的權利。
五、請保持自習室內外整潔,不得隨意拋棄紙屑雜物。
六、禁止喧嘩,不得隨意移動桌椅。
七、進入自習室學生必須服裝儀容整齊,禁止穿拖鞋,以維校譽。
八、遇有突發事件,應馬上通知值星教官、警衛或值班(夜)人員處理。
九、參加自習同學不得以書本、物品預佔座位,一經發現,書本、物品將予以集中,管理單位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十、個人物品應自行保管,離開自習室應全部攜出,管理單位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十一、請勿竊取或破壞自習室設施,否則一經發現,除須負修護、賠償責任外,並依校規處理。
十二、燈光、冷氣、門窗如有故障請立即轉知圖書館請修。
十三、最後一位離開的同學請關閉燈光、冷氣電源及窗戶。
十四、禁止在桌面及自習室任何地方,有任何塗寫行為。
十五、禁止耳機聲音太大及在自習室或閱覽室外講手機或講話聲音太大。
十六、其他特殊情況之規定。
陸、罰則:未能遵守自我管理事項者,依校規懲處並取消晚自習資格。
柒、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109 年 11 月 10 日行政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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