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

相關法規
:::*首頁 > 行政單位 > 圖書館 > 相關法規 友善列印
國立嘉義高工圖書館公用電腦使用規則
公布日期:2012-04-17

 

國立嘉義高工圖書館公用電腦使用規則
101 年4 月17 日擴大行政會議訂定
一、館內提供上網檢索電腦,以上網檢索資料為目的,下載資料請:自備磁片或隨身碟存取。
二、設有圖書館web 查詢:師生可過網路查詢館藏書目、新書書目及個人借閱記錄,本校網頁→圖 
        書館→館藏目錄查詢(http://210.70.9.141/toread/opac)。
三、為避免少數人佔用資源情形,每人每次使用最多不得超過10 分鐘 (使用前請先於使用電腦之登 
        記簿登記班級、姓名、座號),若有特殊需求請告知館員另案處理。
四、本館公用電腦設備僅提供線上公用目錄、電子資源、其他網路學術資源查詢學習及教學研究所
        需之資料,嚴禁從事無關之活動,如連接BBS、觀看無版權之影片、線上聊天、
色情網站、WebTV 及電腦遊戲等違反規定網站,經發現屢勸不聽者經登記後逕送芬芳社,嚴重
 者依校規處罰。 (如觸法其刑責請自行負責)
五、使用公用電腦時請安靜,因太吵經屢勸不聽者送校規處罰。
六、遇本館電腦系統重整,公用電腦暫停開放。
七、使用相關規定:
(一)開放時間:依圖書館開放時間為主,本館於閉館前十分鐘請使用者關機結束使用。
(二)嚴禁攜帶食品及飲料,以確保機器安全與館內整潔,違者逕送芬芳社或依校規處置。
(三)公用電腦內之各項機器設備及軟體皆為本校公有財產,嚴禁蓄意破壞、偷竊或擅自更改現有
系統。如有違反規定,經查獲,依校規破壞公務及竊盜之規定辦理。
(四)未經本館人員許可,不得任意搬動電腦設備或自行擅接網路及印表機連線。
(五)公用電腦使用之軟體皆為合法版本,嚴禁非法複製,亦不得將其他非法軟體轉錄至電腦中使
用。
(六)使用電腦設備請自行查檢有無損壞,若有不明情事,應先商請館員協助,或者有故障、損壞應即告知館員處理,否則需負損壞賠償責任。使用後請勿關機回主畫面,不清楚之處請發問,
避免錯誤影響設備功能。
(七)其它使用除依照本館各項規則外,均依本規則辦理。
八、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勿隨意下戴資料,並遵守網路倫理道德。
九、本規則經擴大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