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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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嘉義高工教職員工資通安全守則
公布日期:2020-04-29

1目的:為落實國立嘉義高工(以下簡稱本校)資訊通訊安全作業,維護資訊及處理設備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特訂定此守則。

2 範圍:本守則適用於全校教職員工與約聘(僱)人員。

3 作業守則

3.1 電腦應設定密碼確實保密。

3.2 電腦應使用螢幕保護程式,設定螢幕保護密碼,並將螢幕保護啟動時間設定為10 分鐘以內。

3.3 電腦之作業系統漏洞應即時更新修補。

3.4 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並即時更新病毒碼。

3.5 應定期將重要資料備份存放

3.6 除管理需求及經授權外,禁止使用密碼破解、網路監聽工具軟體,並不得突破他人帳號,中斷系統服務。

3.7 不得在任何公開的社群軟體、新聞群組、論壇、或公佈欄中透露任何有關本校機密資訊或師生的敏感資料。

3.8 在丟棄任何曾經儲存本校資訊之電子媒介前,應將電子媒介中的資訊刪除,並徹底消磁或銷毀至無法解讀之程度。

3.9 敏感等級(含)以上資訊之紙本文件若不再使用時,應以碎紙機銷毀該份紙本文件,並刪除電子檔。

3.10 重要機密文件或合約,應妥善保存;若為電子檔案應考慮設定保護密碼。

3.11 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及其附件時應謹慎小心,以防電腦中毒。

3.12 當有跡象顯示系統可能中毒時,應儘速通知相關人員。

3.13 禁止濫用系統及網路資源,複製與下載非法軟體。

3.14 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保護個人資料使用之合法性及機密性。

3.15 使用通訊軟體(例如Line)應小心,不造謠、不亂傳假訊息。

 

4 密碼使用原則

4.1 應保護通行密碼,維持通行密碼的機密性;資訊系統之系統管理者應至少每3 個月更換密碼一次,一般資訊系統之使用者應至少每 6 個月更換密碼,並盡量避免重複使用相同的密碼。

4.2 應避免將通行密碼記錄在書面上,或張貼於個人電腦、螢幕或其它容易洩漏秘密之場所。

4.3 當有跡象顯示系統及通行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4.4 通行密碼的長度最少應有8 位長度,且應符合密碼設置原則。

4.5 密碼設置原則,應儘量避免使用易猜測或公開資訊為設定:

4.5.1 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4.5.2 機關或單位名稱識別代碼或是其他相關事項。

4.5.3 使用者識別碼、使用者姓名、群體使用者之識別碼或是其他系統識別碼。

4.5.4 電腦主機名稱、作業系統名稱、或電腦上使用者的名稱。

4.5.5 專有名詞。

4.5.6 英文或是其他外文字典的字彙。

4.5.7 空白。

5 電腦軟體版權之使用與管理

5.1 禁止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5.2 本校資訊機房伺服器所使用之電腦軟體均須具有合法版權,人員不得私自安裝非法電腦軟體。

5.3 本校人員若有安裝機房伺服器軟體需求時,需填寫「資訊服務申請表」經權責主管以上核准後,始得執行安裝。


※ 「嘉義高工教職員工資通安全守則」 依據 本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中的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之精神所制定。
※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109.4.7第一次資通安全管理會議決議通過,4月30日公告在本校網站,目前由圖書館資訊媒體組負責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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