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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1.下學期符合申請學雜費減免學生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請盡快到教務處辦理學雜費減免。
2.因相關證明,較慢取得的同學,最晚請於返校日,2月10日(五)前,將申請書和相關證明,送到教務處辦理,以利先扣除註冊單上,可以扣減的學雜費金額。
3.若註冊劃撥單上,右上方減免類別,與申請不符,請持未繳費的註冊單,向教務處反應,更換正確劃撥單。
4.尚有其他減免疑問,可洽教務處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