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3年 12 月24日行政會議訂定

一、 依據:

(一)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各校參賽篇數為各

校班級數的兩倍(含進修學校,不含國中部),透過校內篩選機制自

行控管參賽數量。

(二)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實施計畫,每人每次限投稿作品1

篇,各校投稿篇數以各校班級數為上限,若投稿篇數超過規定篇數,

則由校內自訂控管方式。

二、目的:

(一) 引導同學了解順利投稿。

(二) 建立篩選機制控制參賽數量。

三、實施方式:

(一) 校內預審:

同學須依據本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及閱讀心得寫作參賽流程

(如附件一),上學期於 10 月 2 日,下學期於 3 月 2 日,於中學生網站送出

作品完成投稿動作,經過校內預審若作品沒有違反規定問題、預審成績符合

水準、在本校可投稿篇數範圍內,且已依規定繳交切結書者,該作品即為本

校正式參賽作品。

(二) 校內初審:

校內預審後,若本校仍有剩餘可投稿篇數,所有同學可於全國閱讀心

得暨小論文比賽實施計畫規定截止日前繼續投稿,未被選為正式參賽作品亦

可修正後重新投稿,截止日後,承辦單位將依據剩餘可投稿篇數,審定校內

預審後投稿之作品,若作品沒有違反規定問題、預審成績符合水準、在本校

可投稿篇數範圍內,且已依規繳交切結書者,該作品即為本校正式參賽作品。

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