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合作社公告本社114學年度合格社員、出社社員及準社員名冊

主旨:公告本社114學年度合格社員、出社社員及準社員名冊。

依據: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第11條、第12條暨本社章程規定。

公告事項:經本社第39屆第19次理事會通過之合格社員、出社社員、準社員名冊。

一、公告期間: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起至115年3月26日止計15日(至少15日)

二、公告地點:合作社賣場、教務處、學務處、實習處、圖書館、進修部辦公室等。

三、對社籍有異議之社員,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社文書王維蕾小姐辦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