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媒組有關「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廠商清單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Post author:圖書館資媒組Post published:2026-02-10Post category:校務行政 / 訊息公告 / 資媒組公告訊息 / 資訊媒體組說明:一、依教育部115年2月3日臺教資通字第1150010590號函轉行政院115年1月27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55000011號函辦理。二、數位發展部業依114年12月1日施行之「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1條第3項規定,訂定「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審查辦法」並於同日施行,爰旨揭設置要點配合停止適用。 Post Views: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