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宿舍核准住宿名單

1.住宿生務必於開學9/1(一)前一日20時前入住,俾利參加8/31友善會議、登記腳踏車、保握機會參與各種校內工讀(工讀金)、處理住宿證、請假證、繳交住宿申請書、補習證明、收假日不返宿證明,及介紹住宿規定與環境,確認寢室床位是否合適並依寢室床位按捺指紋方便出入。前述日期宿舍下午16:30起宿舍開門,洗完澡吃飽飯再來宿舍。

2.學生按公佈之寢室床位進住宿舍後,應遵守管理規定(含點名、門禁、晚自習、伙食、按指紋、用電安全等),未經核准不得任意調換床位或遷離宿舍。自備2吋照片二張,開學前一日晚上住宿時貼在住宿證及請假證上,紙本住宿申請書呈請家長簽章後晚上住宿再繳交。

3.宿舍備有曬衣場、脫水機、投幣式洗衣機、投幣式烘衣機、360度吊扇、桌燈、櫥櫃、書櫃、電冰箱等,可自攜電風扇及符合安規的二插孔延長線、原廠充電線,並注意使用安全,個人財物請自行保管,可自備小鎖頭鎖於書櫃、櫥櫃或抽屜,請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如枕頭、床墊(6*3呎單人床)、薄棉被、禦寒衣物、衛生盥洗用品、抹布、碗筷、茶杯、餐盤、便當盒等,惟為維護良善讀書環境及居住品質,宿舍內嚴禁飲酒、賭博,並禁止攜帶酒精性飲料、電腦、筆電(僅限課業需要另外申請並經家長、老師簽章同意使用)、賭博性器具(如麻將、骰子、撲克牌…等)、電玩PlayStation  PS4、PS5等、Nintendo任天堂Switch等及電爐、快鍋、電熨斗、瓦斯爐、電茶壼、除濕機、電暖器、電冰箱等耗電量大之電器用品以免跳電或因使用不慎引發火災,並應自律使用手機,以避免沉迷荒廢學業及干擾他人,必要時得沒收手機通知家長領回,並得由家長向網路業者申請手機夜間網路就寢時段控管

4.宿舍夜間無醫護人員,基於安全考量,患有攻擊性精神疾病者、法定傳染疾病及特殊疾病(如氣喘、心臟病、癲癇、憂鬱症…等)之學生,或有自殘、自殺之虞或情緒不穩失控、傷害他人之虞者,或是無法配合團體生活者,請勿申請住宿,如未誠實告知,自負責任,經發現得以安全考量否准住宿;宿舍亦無特殊病症看護人員,有神經生理疾病者(妥瑞氏症、亞斯柏格症…等)如提出申請住宿,需經過學校個案專業評估後,確定能配合住宿團體生活作息始能入住。

5.新住宿生務必參加8/31友善會議,處理上述第1點諸多事項,舊生未能參加三次友善會議者,應自行查閱並遵守住宿相關規定,如有違規,則按照規定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