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教務處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一、二學生補考公告_115.7.15(三)考試
補考教室地點公告

【考試規則-請遵守考場規定-準時應考-考試後10分鐘即不准再進入試場應考(要攜帶學生證應考)】

【補考名單查詢–考試後10分鐘即不准再進入試場應考(要攜帶學生證應考)】

【補考地點查詢–考試後10分鐘即不准再進入試場應考(要攜帶學生證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