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人事室「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Post author:cyivscy070Post published:2026-03-1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人事室訊息公告 / 校務行政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修正條文-1150310下載1150068381「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修正總說明-11502下載教育部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A號令下載 Post Views: 85Tags: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