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

訊息公告
:::*首頁 > > 汽車美容服務科 > 訊息公告 友善列印
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
公布日期:2021-05-27
轉知有關110年10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
期限,於110年5月14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


* 下載檔案:
  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證明諮詢電話  下載 Pdf 檔(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證明諮詢電話)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