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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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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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第1次段考通知、監考須知與考試科目及時間分配表1130319(公告)
公布日期:2024-03-20
段考通知
一、茲訂於3月21、22日(星期四、五) 2天,舉行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次段考。
二、各年級統一命題科目及命題教師姓名詳見各教學研究會訂定之命題表。
三、體育班各科試題,煩請任課教師自行命題。
四、各科(含綜高)專業科目試題,請自行協調教師命題,同年級相同科目儘量能採統一命題,考試科目及時間分配表如附件,請參閱。
五、台端所任教科目命題試卷,敬請於3月15日(星期五)以前送交教務處,謝謝協助。
邱季晴小姐(2號櫃台):負責職高(含綜專丙丁班)。
陳美燁小姐(5號櫃台):負責綜高、體高、汽美及實技班。
※關於考試科目時間分配表,若考科有增減或異動,請您於收到考試科目時間分配表2日內回覆,以利作業,分機1102-1109教學組。
※考試科目時間分配表,雖然已發紙本,但有些老師因教學的考量,仍會更改考科,故考試前請再注意學校首頁是否有最新公告-新版的〝考試科目時間分配表電子檔〞,不會再重發紙本,但若仍需修改版的紙本考試科目時間分配表,請洽教務處2號窗口教學組組員領取。
六、茲送上考試科目及時間分配表乙份,已採隨堂監考敬請任課教師準時監考為荷!
七、註冊組設定各科成績輸入開放期間至113年4月1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請各位教師自行進入本校成績處理系統輸入。
監考須知
一、因部份班級考試科目時間不相同,請注意您的監考節次及時間。如因故不能執行任務時,希自行調課,或另覓他人監考,並通知教務處教學組。
二、學生遲到10分鐘不得再參加該場考試,滿30分鐘後可提早交卷,但不得離開教室,仍需依上下課時間作息。
三、如有缺考學生請監考老師將學生姓名、座號登記在紀錄表上。
四、請監考老師提醒學生注意:試卷或答案卡上姓名、座號、班級,應填寫清楚。
五、請嚴格監考,勿在試場中閱讀書報或辦理其他事務,以維考試之公正性。
六、如考場有偶發事項,請就近與巡迴監試主任、組長或教官聯繫。
七、除命題老師於試題卷上註明「允許使用計算機」外,一律不得使用計算機,並禁止相互借用。
八、考試中禁止攜帶行動電話及其他通訊器材進入試場;另不得攜帶空白紙張作為計算用。
九、考試期間非應試用品請放置於教室前後,桌面抽屜需淨空。攜帶或使用行動裝置 (手機、智慧型等行動載具)將以違反試場規則處理。
注意事項
1、未安排考試由原任課教師看自習。
2、有連堂的考試,請下一堂的教師能提早5分鐘到教室接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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