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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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綜合高中分流原則
公布日期:2011-10-24

若學程選修人數大於一班之人數 卻未滿兩班開設最低限人數時 依學生選填志願 按分流原則分流之

 

105學年度學程分流原則

學    程

分流原則

備    註

學術

社會傾向

以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成績排序

 

自然傾向

以英文、數學、物理、生物、化學成績排序

 

電腦輔助機械

對機械、電腦繪圖有興趣者

 

動力機械

對動力機械有興趣者

 

建築製圖

對建築設計、繪圖有興趣者

 

室內設計

喜歡繪畫,對設計有熱忱者

 

 

 

       ※成績以第一次段考、第二次段考與複習考加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