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目標
(A)認識各種動力機械之名稱、規格及用途、工作原理、製圖之基本配備及其使
用法。
(B)瞭解並熟悉機電符號以繪製各種機電圖。認識引擎、電系、底盤、柴油引擎
與各系統工作原理。培養學生具備閱讀修護手冊更換引擎零組件之能力。
(C)熟練拆裝、分解、檢修、組合、安裝及調整引擎的基本工作技能與方法。
(D)養成敬業樂群、負責、勤奮、有秩序、有計畫及安全的工作態度且兼顧學
生就業與升學之需求。
(2)學習內容
以教授學生汽車專業知識與培育汽車裝配、檢驗、及維修之技術能力、並
養成具良好安全工作習慣及職業道德涵養之學生;汽車教育歷經:單位行業教
育→能力本位教育→群集教育→高職新課程→動力機械群科課程。建立汽車教
學之基礎,並提供學生豐富之學習資源。其學習內容包括:
(A)一般科目:如本國語文、外國語文、數學、自然領域課程(基礎物理、基礎化
學、基礎生物)、社會領域(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藝術領域
(音樂、美術)、生活領域(生涯規劃、計算機概論、法律與生活)、
健康與體育等基礎能力與人格的培養。
(B)專業科目:如動力機械概論、機械工作法、應用力學、機件原理等。
(C)實習科目:引擎原理與實習、汽車底盤實習、汽車電系實習、柴油引擎實
習、電工概論與實習、電子概論與實習、液氣壓原理與實習。並
輔導學生取得汽車相關國家技術士乙、丙級檢定證照。
(3)未來進路
(A)升學:(1)高職菁英班或高職繁星計畫;(2)技優入學;(3)推薦甄選或登記分
發,等方式進入技專院校之工業類群為主要目標。
(B)就業:(1)參加普考、專技人員特考從事公職;(2)任職於汽車修護、汽車行
銷、汽車材料管理、車輛檢驗等相關行業。
(C)證照:汽車修護工(丙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