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目標
(A)教育建築設計、施工及監造之基層技術人才。
(B)訓練繪圖、估價、施工及監造之實用技能。
(C)傳授建築相關專業知識與法規。
(D)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及熱忱之敬業精神與工作態度。
(2)學習內容
教授建築相關之繪圖、設計與工程理論及實務為主軸,加強電腦繪圖之能
力,符合時代之需求;並培養學生收集資料,獨立思考並解決問題,以建立自
我學習之能力。本學程的課程結構兼顧學生未來升學與就業之需求,其學習內
容包括:
(A) 一般科目:如本國語文、外國語文、數學、自然領域課程(基礎物理、基礎
化學、基礎生物)、社會領域(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藝術領
域(音樂、美術)、生活領域(生涯規劃、計算機概論、法律與生活)
、健康與體育等基礎能力與人格的培養。
(B)專業科目:如:工程材料、工程力學、建築製圖、電腦輔助建築製圖、
測量、色彩學、模型製作、專題製作等課程,傳授建築專業知
識,並輔導學生取得建築製圖與測量技術士檢定證照。
(C)電腦科目:如計算機概論、電腦輔助建築製圖等課程,輔導學生取得電腦輔
助建築製圖技術士檢定證照。
(3)未來進路
(A)升學:(1)高職菁英班或技職繁星計畫;(2)技優入學;(3)推薦甄選或登記分
發,等方式進入技專院校之建築、土木、營建、景觀設計或空間設
計系為主要目標。
(B)就業:(1)參加參加公務人員高普考試;(2)參加建築師、測量技師、土木技
師、水利技師、結構技 師、消防設備師等專技人員特考得技師資
格;(3) 參加鐵路局等機關自行辦理或委託辦理之土木建築人員考
試。
(C)證照:電腦輔助建築製圖(乙、丙級)、建築製圖(丙級)、測量(丙級)、工程測
量(乙級)。